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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自称、署名、礼告敬辞及时间 笺文结尾,要写上发信人的名字和写信的时间。需要注意的是,应在名字之前加上相应的自称,名字之下要选用适当的礼告敬辞。 自称,是对受信人的自称,如给祖父母写信时自称“孙”(或“孙女”),给老师写信时自称“学生”,给哥哥写信时自称“小弟”(或“小妹”)等等。一封信中的自称与开头所书受信人的称谓是相呼应的,它们之间反映着写信人与受信人之间的关系,有时还反映特殊的感情或自谦。 书信中署名的一般运用规律如下: - 直系尊亲给子孙写信时不署名,只写“祖父示”、“父(母)字”即可;
- 给家族中或其他关系中特别亲近的人写信时署名但不写姓,只写名或字,如“男伟”、“女儿迎峰”、“挚友洪东”、“愚兄晓林”等;
- 其余关系用全姓名,如“学生林涛”、“同学赵白帆”等。
关于礼告敬辞,如 “学生赵白帆敬启”、“男伟叩”、“鲁迅启上”等,这些便是自称、署名、礼告敬辞三者联用的形式,其中的“敬启”、“叩”、“启上”等,即所谓礼告敬辞,也叫做“末启辞”。 礼告敬辞的使用应切合写信人与受信人之间的关系。 时间是书信写作必不可少的内容,按常规,都把写信的时间写在最后,在礼告敬辞之下;如果省略掉礼告敬辞,则时间便写在署名之下。 传统礼告用语 应用对象 | 常 用 语 | 直系尊亲 | 谨禀 敬禀 叩禀 叩上 | 长辈 | 谨上 敬上 拜上 敬启 谨启 谨上 谨肃 肃上 | 平辈 | 敬启 拜启 谨白 | 晚辈 | 手书 手谕 字 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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